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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拟推荐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公示

来源:本站     作者:贸易发展科    发布日期:2025-08-07    点击数: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云商商贸〔2025〕21号)要求,经市场主体申请、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州商务局审核,拟推荐彝人古镇申报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7日—8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申报单位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邮件方式于2025年8月13日前向楚雄州商务局贸易发展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局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邮编:675000;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83号楚雄州商务局。联系电话:0878-3118130;邮箱:3130788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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