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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 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007704937969-/2019-0703044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8年11月05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楚商通〔2018〕38号

各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开发区经贸局、财政局:

现将《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商电〔2018〕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贸流通领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5〕20号)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县市经信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法人企业申报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农产品加工及种养殖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农产品品牌4类项目。4类项目申报的材料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审查(必须包括对申报项目主要评价指标评审等内容),并出具审查报告报所在县市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各县市经信局和财政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出具书面报告。

二、县市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2018年云南省稳增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政策实施细则》中的奖励范围和重点组织申报主体,分类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省下发的《通知》和《细则》要求提供并装订成册(一式6份),省、州、县商务、财政部门各存一份。请各县市经信局、财政局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楚雄州商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6160857)和州财政局企业科各2份。

附件:1、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8年云南省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3、承诺书。

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11月5

(联系人及电话:州商务局 任 娜 3118129

州财政局 陈 磊 31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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