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中国石化楚雄分公司、中国石油楚雄销售分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8月22日全州打击侵权假冒暨“云油利剑”成品油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楚雄州“2018-云油利剑成品油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楚打假办〔2018〕2号)》,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及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分组及成员
(一)第一督查组负责督查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
组长:李 银 州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何仕昌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科长
吴 磊 州商务局主任科员
何金龙 州消防支队大姚大队助理工程师
原通光 州消防支队南华大队助理工程师
李建辉 州消防支队姚安大队助理工程师
(二)第二督查组负责督查禄丰县、武定县
组长:陈春富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员:王秋峰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杜建林 州税务局稽查局综合选案科科长
李贤亮 州消防支队禄丰大队工程师
于学佳 州消防支队武定大队工程师
(三)第三督查组负责督查楚雄市、双柏县。
组长:邬斌斌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成员:王永俊 州商务局市场流通科科长
华 勇 州环境保护局科员
毛开平 州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主任
(四)第四督察组负责督查牟定县、元谋县、永仁县。
组长:余琼芬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杨建华 州工商局市场科科长
周晓伟 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客货运科科长
黄 燕 州发改委经贸流通科副科长
二、督查工作重点
(一)县市人民政府对打击侵权假冒和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责任落实及联动配合、案件查处情况。
(二)成品油仓储企业(外地企业租赁)超经营范围、跨地区批发成品油。
(三)成品油批发企业不按正常渠道批发、销售成品油。
(四)成品油运输等企业运输、销售走私、非标、非税成品油,超经营范围经营成品油(流动加油、停车区、服务区、停车场、加水站等场所加注成品油)。
(五)成品油零售企业通过非正常渠道购进成品油,销售国V以下标准汽柴油。
(六)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不定期检测计量器具的行为及处理情况。
(七)物流企业、工程施工企业等成品油特定用户利用自用设施向其他用户代储、销售成品油。
(八)加油站广告标识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油品标号等),销售散装油品未按规定实名登记等行为。
(九)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营设施不规范,不符合安全、消防、环保相关要求)。
(十)成品油零售企业税收检查及处理情况。
三、督查时间及工作要求
各督察组组长负责协调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及州级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和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中国石化、中国石油楚雄分公司派员参加各组督查,做好信息、技术服务保障工作。督查时间根据工作情况,由各小组自行确定,在9月15日前完成督查任务,并将督查情况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报告形式,在9月20日前报楚雄州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吴磊3118127 3112995(传真)邮箱:863780240@qq.com;
中国石化楚雄分公司总经理李红曦
中国石油楚雄分公司总经理蒋雁飞
楚雄州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商务局代章)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