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外资科:
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外资企业安全生产(消防)专项排查的通知》要求,请各县市经信局、局外资科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对外资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消防)隐患专项排查。在县市经信局梳理排查的基础上,局外资科负责对规模(限额)以上企业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总数的20%。并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贯穿于外资企业调研、走访中,提示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有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
请各县市经信局和局外资科务必于9月10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隐患下发《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督办通知单》(附件2)。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记录表》(附件1)报州商务局安委办,以便汇总上报省商务厅。
联系人及电话:吴磊 3118127 3112995(传真)
楚雄州商务局
2018年9月3日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记录表
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第 页,共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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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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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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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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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出的主要 问题和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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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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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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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字 |
组 长: 成 员: |
附件2
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督办通知单
年 月 日,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组,对 进行了检查,查出主要隐患和问题 条,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条;请行业主管部门 督促 公司(单位),认真落实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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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单位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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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政府 现场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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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签字 |
组长:
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