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7年电子商务产业园及电子商务创业 孵化园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007704937969-/2019-0703096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8年06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各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开发区经贸局、财政局: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7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7〕2号),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楚雄州电子商务产业园及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补助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严格按规定认真组织辖区内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做好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须符合楚雄州电子商务产业园及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主体所申报的全部材料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等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报相关县市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

三、各县市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等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出具资金申请报告。

四、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市申报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报州政府批准后下给予补助。

五、申报材料须一式4份顺序装订成册,州县市商务、财政部门各存一份。请各县市经信局、财政局于2018年6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州商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6160857)和州财政局企业科。

附件:楚雄州电子商务产业园及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补助资金实施细则

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6月20

(联系人及电话:州商务局 任 娜 3118129

州财政局 陈 磊 3123223)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