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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007704937969-/2019-0703218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7年02月03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为进一步优化我州典当行布局,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云商发2017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典当行设立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二)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金,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五)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六)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七)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228日前,一式3份,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随文上报电子文档1份。

(二)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楚雄市太阳历大道83

办事窗口: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08号窗口

附件:申请企业提交材料

楚雄州商务局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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