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各承办企业:
现将《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请补充完善万村千乡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由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时间长,人员变动大,数据补充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市)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督促所属承办企业完成数据补充任务。
二、落实专人,认真做好数据补充工作
各承办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务必在云南省商务厅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补充(含所属加盟企业)工作。各加盟企业及其县市要积极配合所加盟的承办企业做好数据补充工作,主动提供所需数据,确保补充数据完整。
补充数据时,请各承办企业进入“国家商务部网站”点“内设机构-选择市场体系建设司”打开,选择“在线办事-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用户登录,并按《云南省万村千乡信息系统情况说明》的要求,逐一分项进行核对补充数据。
附件:1.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请补充完善万村千乡信息系统数据的通知补充数据通知.JPG
楚雄州商务局
2015年3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余红元31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