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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楚雄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007704937969-/2025-0723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楚商通〔2025〕18 号

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楚雄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

工作的通知

楚雄市、禄丰市商务局,各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楚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15条》(楚办字〔2023〕17号)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修改(楚办字〔2023〕17号)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楚雄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楚雄州范围内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跨境电商企业以及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运营主体。

(二)基本条件。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带动并支持楚雄州电子商务发展。近三年,法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企业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消费者重大投诉或媒体曝光事件,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或严重失信记录等。

二、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和证明材料要求

各申报企业按照培育壮大网络零售规模、大力推动数商兴农、鼓励建设网货选品中心、支持企业向电商产业园区集聚、鼓励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共5个类别进行申报,一个市场主体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项目,不能多类别多项目重复或叠加申报。

(一)培育壮大网络零售规模。

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1:一个年度周期内通过网络平台累计实现商品零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按照网络零售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主要证明材料:1.经县市商务部门盖章确认的网络零售额汇总表(按平台、按月度体现交易额);2.2024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企业通过电商平台实现的商品零售额汇总表、平台截图、企业店铺证明、物流快递发货证明或结算材料等;3.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度网络零售额审计报告或核查报告。

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2: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对新开发网上商城平台或小程序等系统拓展网络零售业务,且上一年度实物型网上零售额达到5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主要证明材料:1.企业自建或委托开发网上商城平台、APP、小程序等系统的合同,提供系统功能说明、技术开发合同、验收证明等材料。2.系统具备商品展示、在线交易、订单管理、支付结算等基础功能的截图。3.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通过自建系统实现的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截图、交易流水、物流快递发货记录或结算材料等。4.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度网络零售额审计报告或核查报告。

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3:对加盟电商平台开展线下零售门店数字化升级改造,通过电商平台在上一年度实现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主要证明材料:1.与主流电商平台(如天猫、京东、抖音等)签订的合作协议,并提供平台入驻证明;2.提供门店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及验收证明,门店需完成数字化改造,包括POS系统对接、库存管理线上化、用户数据整合等。3.通过加盟平台实现的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后台交易流水、结算凭证、线下门店数字化升级后的线上订单零售额。4.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度网络零售额审计报告或核查报告。

(二)大力推动数商兴农。

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对获得授权使用区域公共品牌或地理标志品牌,且上一年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上一年度农产品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主要证明材料:1.与电商区域公共品牌持有单位签订的正式授权协议,且在有效期内。授权主体需为政府指定机构或官方委托的运营管理方,使用州级或县市级电商区域公共品牌均可。2.使用电商区域公共品牌如包装纸箱印制LOGO等相关证明材料。3.上年度线上零售额达1000万元的平台交易流水、系统截图等。4.书面承诺遵守品牌管理规范及质量标准。5.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度网络零售额审计报告或核查报告。

(三)鼓励建设网货选品中心。

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鼓励县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或电商企业、产品供应链企业)在楚雄州内设立产品选品供应链中心,为产品供应商、直播服务商(主播)、用户提供一整个销售、带货、消费生态的闭环服务,实现线上线下展示及选品,支持多个主流电商平台一键上架直播店铺、订单可实时处理、同步库存、自动结算等。对年度选品达一定数量和成交量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资金奖励。

主要证明材料:1.具备独立运营能力,有固定办公及网货产品选品、展示场地。2.线上线下同步展示选品,具备选品、销售带货、消费等全链条服务,实现“一键上架多平台”、“实时订单处理”、“库存同步及自动结算”等技术功能的证明材料。3.年度选品(本地农特产品、手工艺品等)目录及SKU数量、年度成交规模、服务供应商数量、签约主播或机构数量的等证明材料。

(四)支持企业向电商产业园区集聚。

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鼓励供应链建设完整的集收购、加工一条龙电商企业入驻园区,对在楚雄州境内建成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运营满3年且入园企业长期保持稳定在20户以上(须包含纳入限额以上商贸统计企业不少于5户)、入驻园区电商企业累计网上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主要证明材料:1.园区简介和长期稳定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企业名单。2.入驻企业中,纳入限额以上商贸统计的企业不少于5户证明材料,需统计部门确认。3.入驻园区电商企业累计网上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五)鼓励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鼓励电商企业、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和一定增速的给予鼓励支持。

主要证明材料:1.经县市商务部门确认的2024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汇总表(按平台、按月度体现跨境电商交易额)。2.2024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的跨境商品零售额证明材料,如:如系统截图、物流快递发货证明或结算单据;3.其他证明跨境电商销售额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则上应在确保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尽量详实、完整的支撑、佐证项目真实性。

(一)县市商务、财政部门关于2025年楚雄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的审查报告;

(二)申报企业或电子商务产业园运营主体书面申请报告;

(三)企业或电子商务产业园上年度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材料;

(四)2025年楚雄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3);

(五)企业承诺书(附件4);

(六)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七)申报企业法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企业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消费者重大投诉或媒体曝光事件,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或严重失信记录等证明材料。

(八)本通知“第二条即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和证明材料要求”中明确的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企业申报。即日起至8月5日,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阳光平台一网通”网络平台(网址:http://czt.yn.gov.cn/ygyc/#/home)上进行注册和申报。县市商务、财政部门按照网络办理流程进行审核。网上填报的内容、材料应当与纸质材料一致。各企业的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A4纸装订成册,报县市商务、财政部门初审。

(二)初步审核。8月5日前,各县市商务、财政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初审合格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上报州商务局和州财政局。

(三)评审确认。8月30日前,州商务局、州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确认,视情况通知企业配合或进行实地核查。

(四)结果公示。9月15日前,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审定拟补助企业名单及支持金额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企业列入2025年度楚雄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奖励支持范围。

五、其他要求

(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商务、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审核把关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项目申报、审核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如实出具初步核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企业要如实填报相关情况,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尽量详实有据,确保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的反映项目情况。申报材料一式4份统一装成册,州、县(市)商务、财政部门各存一份。请各县市于2025年8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州商务局、州财政局。

附件:1.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15条

2.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关于修改(楚办字〔2023〕17号)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

3.2025年度楚雄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

4.承诺书

5.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

2025年7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州商务局 邓文兴 0878-3118127

州财政局 张继丽 0878-3116446)

楚雄州商务局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印发

附件3

企业

基本

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通讯地址

注册时间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申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

如:培育壮大网络零售规模

项目概述

围绕申报专项内容,简要概述企业达到的申报条件及相关说明。如:公司在XXXX、XXXX平台上开设店铺,2024年1-12月累计实现网络交易额XXXX万元,其中淘宝平台XXXXX店铺2024年实现网络交易额XXX万元,抖音平台XXXXX店铺2024年实现网络交易额XXX万元等。

所在县市商务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日期:

所在县市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签章:

日期:

2025年度楚雄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

附件4

企业申报承诺书

我单位对以下事项郑重承诺:

一、按照规定组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2025年度“楚雄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专项 项目所有材料(包括文字、文件、数据、图片、合同和凭证等)的真实性负责。

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法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纪录,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或严重失信记录等,上年度未发生偷税漏税、拖欠职工工资及欠缴社会保险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无消费者重大投诉或媒体曝光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

三、按照规定程序申报项目,对涉及项目资金管理的相关部门及人员,无吃请、馈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5

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2025年度楚雄州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

申报项目类别:

企业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申报时间: XXXX年XX月

(注:申报类别为培育壮大网络零售规模、大力推动数商兴农、鼓励建设网货选品中心、支持企业向电商产业园区集聚、鼓励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等5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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