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产业园及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楚商通〔2018〕18号)文件要求,经项目业主申请,县市经信局、财政局联合审查上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及联席会议审定,现将符合楚雄州2017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项目资金申报条件、拟纳入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公示如下:
大姚优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禄丰恒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华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公示期为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楚雄州商务局、楚雄州财政局书面反映。
监督电话:
楚雄州商务局运行科: 任 娜0878-3118129
楚雄州财政局监督检查科:王 芳0878-3123526
楚雄州财政局企业科: 陈 磊0878-3123314
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