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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商务局关于批准云南知铭拍卖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及公司经营地址迁移变更的批复

索引号:115323007704937969-/2019-0911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9年09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云南知铭拍卖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及经营地址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为:李同江。同意你公司变更经营地址,变更后的经营地址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福塔社区麦家凹村。

你公司应按照《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变更后的有关工作,依法经营,规范服务,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楚雄州商务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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